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208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42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07 |
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陕西省财政厅决定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培训工作,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选拔培训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2016〕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管理会计班)的选拔推荐工作,积极鼓励、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要为入选的会计领军人才搭建平台,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条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者按照《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下载填写《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三、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申报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申报者于2016年6月25日前直接将报名材料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单位推荐的在训学员,于2016年5月底前报送省厅,省厅经过评选后将选出2-3名优秀学员作为交通行业高层次管理人才推荐至省财政厅参加本次培训选拔。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10日